一、项目编号:XYL2026GZ059C0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食品检验所检验检测及科研专用材料供应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曼哈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广电计量3号楼511室
法定代表人:石磊
被投诉人1: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被投诉人2:广州市食品检验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二路53号
相关供应商:时金(广州)实验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时金实验)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碁大道2号之一606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6月4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详细评审技术部分的‘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驾驶员除外)情况’项,投诉人应得分值为满分”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5“应急预案2得分”相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招标文件将‘应急预案2’归入商务部分评审,归类不当”相关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驳回。
(三)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对本案进行调查,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