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877-26GZTP2ZC019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局2026年宣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佛山市玖零代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5号佛山市体育馆副馆二层201室(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张立锋
被投诉人1:广东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被投诉人2:广州市教育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方日报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8号22层自编01单元02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6月23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存在问题等事项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