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江财采决【2026 】4 号)
一、项目编号:GDYH-2026-CG-01J
二、项目名称:2026年区级救灾物资年度购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船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043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13栋2层2155房间
被投诉人1:广东扬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马曹路313号三楼
被投诉人2:阳江市江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安梦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梦娜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万科红立方大厦1栋办公楼0412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5月29日
投诉人诉称:安梦娜公司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7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及专家评审程序,总计9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江市江城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