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新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606236497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羊额村翡翠路1号保发珠宝产业中心2幢3座101、102、103、104(住所申报)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佛山市顺德区新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存在“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佛山市顺德区新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柒拾柒元伍角(¥18977.5),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万零柒仟柒佰陆拾陆元叁角(¥107766.3),合计罚没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柒佰肆拾叁元捌角(¥126743.8);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2026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