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6〕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准确填报预留份额。全市所有预算单位8月15日前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完成填报2026年本单位食堂(含食堂外包或多家单位共用食堂)食材预留信息,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不填报预留比例,但应在备注栏注明“无食堂”。主管预算单位在8月20日前通过采购人管理系统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填报信息进行确认汇编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在审核确认。
二、做好采购落实工作。各主管预算单位,区(县)财政部门应加强督促提醒下属单位、所在区域落实采购工作,对有食堂(包括食堂外包或共用食堂)或有农副产品采购需求的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及时足额完成单位采购任务。鼓励个人、工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个人可下载832平台下程序,通过电话或微信登录后关联所属单位购买农副产品后可纳入单位预算份额。
三、强化审核与监督管理。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部门及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确保各单位填报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等数据完整、准确。对所属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应及时联系“832平台”更改信息。市财政局将定期通报各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及采购执行进度,对进度缓慢、预留不达标的单位予以督促。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6〕16号)
汕头市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