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6-09-02 15:29:04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穗南区财监〔2026〕92 号

 

一、项目编号:GDYD260232

二、项目名称:2026年南沙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博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

法定代表人:石小晖

被投诉人1: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新兴路88号

被投诉人2: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3单元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活动,预算金额为29,799,300.00元。代理机构于2026年6月1日发布采购公告。6月12日,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其合法权益,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月18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7月8日,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项目序号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技术标准与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序号10。投诉事项2:(项目序号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技术标准与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序号13。投诉事项3:(项目序号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技术标准与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序号:▲4.16 。 投诉事项4:(项目序号10)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的第1一18项同鱼窝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序号10、13、16参数设置受众范围极窄,明显指向特定品牌及型号,存在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人提起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的地址和电话分别为:广州市南沙港湾街港前大道北97号广州市南沙区综治中心,020-39050121。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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