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荔财采〔2026〕53号
一、项目编号:HYGZ26WJ01C074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6月24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进雄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梯云东路172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江坚细
被投诉人1: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被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层1401-1406房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良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良杰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双岗庙庄街17号101房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代理机构对“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HYGZ26WJ01C0741)”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31日依法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2。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上述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受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341号区行政复议中心一楼,电话:020-8169765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