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441323-2026-02546二、项目名称:
平海镇稔平半岛公路沿线风貌提升专项整治行动三、相关当事人
投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5号C1座1-8-1室
被投诉人1: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龙泉新村龙泉大街113号
被投诉人2: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社区联昇路滨江花园A1-A31-2层05号
相关供应商:惠东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镇建设路八十六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6月26日。
投诉人因不满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22日依法受理。投诉人称:原磋商小组及评审专家在业绩评审环节,对磋商文件“同类项目"的概念进行了限缩性、机械性解读,无视我司提交的建筑工程类业绩中涵盖的有构筑物结构性处置、场地系统性整理、立面附着物去除及废弃物专业化外运等核心作业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质相似性,错误否决我司业绩得分,属于未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评审,导致评审结果失实,侵害我司合法权益。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事项。
惠东县财政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