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
( 雄财采投【2026】20号)
南雄市教育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巨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南雄市北城区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设项目——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常规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备采购子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X2026GZ03)”的投诉,本机关已于2026年8月24日依法受理并展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暂停该政府采购活动,暂停期限为30日。
你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本机关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南雄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