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440601-2026-01408二、项目名称
:河滨校区21号楼、12号楼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佛山市龙格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开发区盘石村之6厂房
法定代表人:叶勋伦
被投诉人: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场B座13A层08室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创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高尔夫大道8号13栋1501-1702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6年6月29日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号条款中“投标型号和证书型号须一致”的实质性要求解释错误,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内容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定程序。2.中标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货物声明函》与《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对其“智能试剂柜”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信息前后矛盾,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采购结果,认定中标结果无效;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无其他中标候选人,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佛山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