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占运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乐昌市殡仪馆殡葬用品骨灰盒(坛、盅)(项目编号:TQZB-2026-024-GK)”的投诉书及与投诉有关的证据材料,本机关已于2026年8月24日收悉。经审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案涉项目不属于法定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不属于本机关政府采购投诉监管管辖范围。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本次投诉不予受理。请你单位依法向该项目有管辖权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张相关权利。
你单位对本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60天内向乐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乐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昌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