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440606-2026-02954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智能制造柔性产线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投诉 人: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圣城街道圣城街与东升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人力资源产业园212号
被投诉人1: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被投诉人2:佛山市顺德区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省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机械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镇东路202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6年6月4日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佛山市顺德区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智能制造柔性产线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6-02954,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13日予以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未提供合格制造商。
投诉事项2:省机械研究所不具备普通灯具、照明开关、按钮、插座电源的3C强制性认证证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