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CG2026050001
二、项目名称
:海丰县红城中学后勤服务社会化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汕尾市茂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区政府对面英豪大厦第七层701室
被投诉人1: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
被投诉人2:海丰县红城中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跑拦河坝西侧红城中学
相关供应商:广东中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锐公司)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人民中路100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6月1日
投诉人称(具体内容详见投诉书):投诉事项1: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违反法定程序,未依法履行答复义务。具体包括:答复未说明核查的具体过程(核查方式、时间、人员、范围);未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以投诉人“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为由认定质疑不成立,提高质疑法定门槛。投诉事项2:中锐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的真实性存疑。投诉事项3:中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质及社保缴纳记录的真实性存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不成立,驳回投诉。
海丰县财政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