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韶财采决【2026】6号)
一、项目编号:SY26GZ023
二、项目名称:2025年韶关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术中腹腔镜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磁共振成像系统(MRI)、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1: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50号
被投诉人2: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仅限办公)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6年5月26日
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因对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就“2025年韶关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术中腹腔镜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磁共振成像系统(MRI)、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二次)(项目编号:SY26GZ023,包号:包2)”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2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本项目技术参数有倾向性,设置不合理,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5、6、7、9、10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8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8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它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