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丰财采决〔2026〕4号
一、项目编号:441423-2026-00657:
二、项目名称:丰顺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工程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贝锐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305房
被投诉人1:丰顺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丰顺县汤坑镇进华路101号
被投诉人2:广东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栋11楼11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于2026年7月2日发布的《丰顺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以下简称“变更公告”),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标”中“脑肿瘤AI辅助诊断”现场演示部分进行了修改,但修改后的演示内容仍未充分体现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投诉事项1:
招标文件第二章“三、技术要求”之“全光网络改造”及“数据中心交换机”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191页)中“数据中心交换机”参数第▲6项要求:“设备支持硬件双启动架构,搭载两颗闪存芯片分别存放引导程序,通过硬件层面实现启动文件冗余备份,规避闪存损坏引发的设备启动失效问题。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硬件双启动架构”及“两颗闪存芯片分别存放引导程序”的设计为某特定网络设备厂商(如锐捷)的专利或特有技术,其他主流品牌均未采用该架构,无法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投诉事项2:
招标文件第二章“三、技术要求”之“蓝光存储”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182页)第▲6项、▲7项、▲10项要求,分别对“机械手采用中孔一次性抓盘方式”“单张光盘可在设备外部利用任意品牌标准蓝光光驱读取”以及“光盘间数据支持5+1及11+1Raid”三项技术方案设置了条款,且均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上述三项技术方案并非行业通用标准,而是特定厂商(经市场调研指向苏州互盟信息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的专利或特有技术组合,其他主流品牌(如北京华录、索尼、松下、紫晶存储等)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三项要求,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投诉事项3:
招标文件第二章“三、技术要求”之“桌面云”部分“胖终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190页)第▲5项要求:“为防止人体触电,要求所投终端产品满足抗电强度要求:(1)电源初级与地之间施加AC1500V产品无击穿现象:;(2)电源初级与次级之间施加AC3000V产品无击穿现象;(3)电源初级与机壳之间施加AC3000V产品无击穿现象,针对此功能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测试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该抗电强度测试的具体电压值组合(AC1500V/AC3000V)及对应测试点位并非国家标准《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943.1)中的统一规定,不同厂商产品设计及认证测试条件存在差异,要求同时满足该特定组合并提供专项检测报告,具有明显的指向性。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两次投诉均为同一项目,本机关决定合并审查。
(一)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2026年7月10日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1-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法驳回投诉。丰顺县财政局
2026年8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