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6〕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规范填报采购信息
各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应督促下属单位及时填报2026年预留比例,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在“采购人管理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无食堂”,未注明“无食堂”或其他文字的,视同有食堂但未填报预留。
二、强化督促落实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强政策宣传与指导,督促所属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完成预留比例填报、系统确认等各项工作,严把填报信息质量关口,重点做好无食堂单位备注标注,杜绝漏报、错报现象,确保政府采购重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落实到位。
韶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