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河财采决【2026】 1 号)
一、项目编号
:441601-2026-00798二、项目名称
:河源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长安大街3号A座写字楼2902室
被投诉人1:广东诚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 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北边文昌路西边(114-115号第5层)
被投诉人2: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益民街9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公告日期:2026年5月20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河源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441601-2026-00798)提出质疑的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6月26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1.代理机构的答复引用财建〔2009〕648号第二条,对“财政投资评审”定义存在法律曲解。2.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歧义”应作有利于投标人的解释。4.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河源市财政局
202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