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公告
一、
检查依据
根据《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汕市澄财﹝2026﹞21号)工作部署,本机关开展2025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
相关当事人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监督所
三、
查明情况
个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发起采购活动前(开始履约前)未预先备案采购计划,合同签订时间、履约起始时间早于采购计划备案时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相关当事人整改,并限期向本机关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