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一、
检查依据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公安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财采﹝2025﹞11号)工作部署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活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二、
相关当事人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
被检查项目
1.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405);
2.南美路配套提升改造工程(三期)(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416);
3.汕头市澄海莱芜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417);
4.岭海工业园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411);
5.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建设(设备部分)(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413)
四、
查明情况
1.项目2、3、4采购文件中个别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项目4采购文件设置的评审内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五条的规定。
3.2024年部分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一条的规定,责令相关当事人整改,并限期向本机关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