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一、
检查依据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公安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财采﹝2025﹞11号)工作部署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活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二、
相关当事人
广东正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
被检查项目
1.莲下镇美丽农村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4-01849);
2.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大湖南岸环境整治(二次)(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4-01448);
3.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下陈村什石头片区原主干道路段两侧风貌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4-01667);
4.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2023年度农村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项目(鸿一村、鸿二村、中社村)(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4-00619);
5.南澳联络线跨国道G324大桥新建工程(南澳联络线二期工程先行段)第三方检验监测(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24-00361)
四、
查明情况
1.项目1-5采购文件中个别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2024年部分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一条的规定,责令相关当事人整改,并限期向本机关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