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17 15:49:33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示政府采购工作质效,优化我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政府采购投诉、复议、诉讼案例,省财政厅梳理形成了《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主管单位做好对下属单位的通知和督促工作。


 

平远县财政局

2026713


  • 平财行字〔2026〕19号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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