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30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13 16: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DCCG2026015

二、项目名称:东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哈尔滨屹辰胜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路136号2栋2单元3层3号

被 投 诉 人1: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5楼507室

被 投 诉 人2: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新源路海德琥珀台6栋1703室

相 关 供应商:广东城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1809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1,766,267.23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6年3月25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4月2日,发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4月17日,本项目开标、评标;4月21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4月25日投诉人提出质疑;5月8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5月19日,投诉人提起投诉。

投诉人反映: 1.结果公示,中标供应商的《分项报价表》没有公布中标产品规格型号,属中标无效;2.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刀具消毒柜(制造商:中山市邦祥电器有限公司)”,该产品制造商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产品中,没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刀具消毒柜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属中标无效;3.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开水器带底座(制造商:广东裕豪厨具电器有限公司)”,没有在“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故中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第三方调查取证程序,总计10个工作日,依法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2026年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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