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17 15:06:4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CZ2026-003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小扫帚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41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长久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联安西社工业区2排3号之一

被投诉人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伟圣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1582号3栋901室、902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小扫帚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FCZ2026-0032)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6月1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二)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因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认为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2及其投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依法予以驳回。

(三)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天河区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4号窗口,电话:020-38896350)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2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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