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乳财采决〔2026〕4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07 17:43:38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乳财采决【2026】4号


 一、项目编号:2026-117-GDHZ-GZZ

 二、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校园全光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韶关市欣惠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高街4号101铺

被投诉人1:乳源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文体路1号

被投诉人2: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乳源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校园全光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6-117-GDHZ-GZZ)”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6月25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未回应招标文件遗漏国家强制性安全准入要求的根本缺陷,其“符合国家标准”的空洞辩解与《网络安全法》强制性规定直接冲突。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对“核心设备参数堆砌运营商级极端指标”的答复未提供任何技术必要性论证,未出示任何市场调研证据,其“完全匹配实际需求”的断言毫无事实基础。投诉事项3.被投诉人对“以国产化之名行定向采购之实”的答复未解释为何“国产化”要求与极端参数指向同一品牌,其“公开透明、无附加隐形限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内容直接矛盾。投诉事项4.被投诉人对“评审标准畸变、主观分模糊”的答复以“已配套细化评审细则”和“全程留痕”偷换概念,未出示任何细则文本,且未回应参数分重复扣分的恶意设计。投诉事项5.被投诉人对“大量第三方检测报告且准备期不足”的答复未回应“周期矛盾”的核心问题,其“送检周期不构成法定限制”的表述与采购实践严重脱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3、4、5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7月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