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湛财采投〔2026〕7 号之四)
一、项目编号:ZJZCDL2026-ZC-GZ059
二、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高中校区建设项目用具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愉升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三乐路劳村工业区南13号
被投诉人1:湛江市教育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76号
被投诉人1:湛江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商务大厦6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奥莱克林饮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裕村富连路28号一楼、二楼之三、三楼之二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15,413,470.80元(其中采购包2预算金额:4,864,000.00元),采购日期:2026年4月30日。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 代理机构对饮水机的工作原理不熟悉,曲解《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关于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的含义范畴,断章取义, CCC目录范畴界定错误;本项目机器不属于CCC 范畴,不应要求CCC证书且作为废标条款。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湛江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