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6-0016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食堂厨房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明阳正采物资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道办石兴大道南330号万科世博汇石四商务中心B座4层3A12房
法定代表人:曾康吕
被投诉人1: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枝峰街62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相关供应商:中山市万能达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山万能达)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升社区裕隆三路61号A幢厂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3月12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中标供应商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1-7: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二)关于投诉事项8、9: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8、9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三)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