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东财采决〔2026〕1号
一、
项目编号:
YJBG20251202二、
项目名称:
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镇区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韦丰环保科技(阳江)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地址
:阳西县新城二十五区明珠新城纵横洋楼(8)住地宅小区A8幢103号房
法定代表人
:潘军
被投诉人1
:阳江市投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兴宁大道97号六楼
被投诉人2
: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人民政府 (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
: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广北路88号北惯镇人民政府四、
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
:2026年3月3日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镇区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转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JBG20251202,以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4月21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