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罚决定书文号
:佛财罚〔2026〕13号二、项目编号
:06-04-04A-2024-D-E14866三、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供应室、药房设备专项(第一批)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75666705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601-607(部位:自编6J、6K、6L)
五、基本情况
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供应室、药房设备专项(第一批)”项目投标,中标后以厂家无法供货为由放弃中标,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处理结果
根据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
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点五罚款,即19903.5元(2653800×7.5‰=19903.5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佛山市财政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