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2025-1656
二、项目名称:
广东省重点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珠三角一)-2D腹腔镜系统(包3)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州皓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田心北路三巷9号102
被投诉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3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
:
1.质疑答复函认定事实错误、适用依据不当,未履行全面核查义务。2.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评审标准适用不当。3.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3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全部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