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PCGD251115FG491F
二、项目名称:
2026-2028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委托运维服务项目(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北京瑞森新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2层1201号01室
被投诉人1: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被投诉人2: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相关供应商: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相关供应商)
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
1.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未严格审查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相关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骗取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