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6〕1号二、项目名称: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采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观麦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85号7栋103
被投诉人: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古塘坳大道福安路8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1月16日。
投诉人因就本项目采购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服务认证”要求投标人提供特定认证三项证书“1.肉类冷链物流作业规范认证证书,证书应满足WB/T 1059-2016或CRCESS1001-2021的标准要求、2.新鲜果蔬冷链操作规范认证,证书应满足SB/T 10728-2012或 SB/T 10729-2012或CRCESS1001-2021的标准要求,3.食用农产品保鲜贮藏规范认证,证书应满足GB/T 29372-2012或CRCESS1001-2021的标准要求”作为加分项,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且现有持证供应商不足三家,无法形成有效竞争,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本机关依法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
(二)关于采购文件存在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的情形,本机关另行处理。
惠州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