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粤佛顺财行罚罚字〔2025〕3号
一、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财行罚罚字〔2025〕3号
二、项目编号:JF2024(SD)WZ0174
三、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一批项目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一:广东辉维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7LRCMY71
法定代表人:杨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77号之一1102房01C(仅限办公)
当事人二:广州弘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LTL83W
法定代表人:何小惠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企岭街南五巷17号三楼3104室
当事人三:广州耀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CFER3CXW
法定代表人:李文涛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珠机街1号2栋二楼A223室
五、基本情况:
经查,广东辉维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弘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耀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存在“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情形。
六、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对广州耀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伍元整(¥1875);决定对广州弘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伍元整(¥1875);决定对广东辉维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元整(¥225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捌拾柒元壹角叁分(¥41287.13),合计罚没人民币肆万叁仟伍佰叁拾柒元壹角叁分(¥43537.13);3、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三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