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罚决定书文号:南财罚〔2025〕3号
二、项目编号:ZPXC-CG-2025-004
三、项目名称:三排镇瑶家大院建设项目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8260073276639
法定代表人:邓亚明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山溪村
五、基本情况
经查,三排镇人民政府在本项目存在“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
六、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