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的工作要求,确定乐昌市淘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单位,并选取了你单位的《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消防整改项目》(项目编码:LCTJ2024014CSZ)。检查工作已完成,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一、书面审查
1.违规增收其他缺乏法律依据的费用,违反《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一点的相关规定。
2.《磋商文件》技术部分评审因素未具体明确判断标准。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现场检查情况
《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消防整改采购项目(项目编码:LCTJ2024014CSZ)》违规增收采购需求论证费用1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乐昌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