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罚决定书文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五、基本情况 六、处理结果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佛山大学信息化运维(2025-2026)年项目”投标,成为项目中标人后又以人员紧缺为由放弃中标,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根据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违法行为属于可以从轻处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责令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
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即9322.50元(1864500×5‰=9322.50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佛山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