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5-0883
二、项目名称:安置区消防安全技术服务项目(2025年)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楚安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望江二街1号2002、2003、2004、2005、2006
法定代表人:陈俊德
被投诉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4楼
四、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于2025年7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7月24日,本项目开标,有5家供应商进行投标,2025年7月31日发布结果公告。2025年8月4日,投诉人提出质疑;8月13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
投诉事项:技术及商务评分全部满分违背客观规律与法定评审要求,构成“评分异常一致”,依法应予重新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的地址和电话分别为: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020-84983284,020-39050121。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