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0835-240Z66203721
二、项目名称:
佛山监狱饮用水与热水系统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人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6号1614房
被投诉人1: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
被投诉人2:广东省佛山监狱(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富二路10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君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君曦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77号401自编A-2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7月23日
投诉人称(具体内容详见投诉书):
1.
该公司提出质疑:君曦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显示,君曦公司以广州日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日诚公司)制造的热泵供电主电缆、供水泵主电缆、热泵电源线、供水泵电源线、循环泵电源线、电动阀电源线、电磁阀、热泵温感线等产品参与投标活动,但日诚公司并非电线电缆生产制造厂家且未取得电线电缆生产制造的行政许可或相关产品认证。君曦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针对该质疑事项给予正面答复。2.
采购过程有失公正,严重损害各投标人合法权益:一是
本项目于8月1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因参数调整需要暂停的公告。8月27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恢复采购活动公告,但变更文件中并未有参数修改。二是
本项目在第一成交供应商弃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有两家中标候选人且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满足三家具备法定家数的情况下仍然宣布废标、重招,有失公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结果,鉴于采购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选择重新采购活动,无需责令采购人重新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属于无效投诉,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