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440001-2024-36145
二、项目名称:
广东省治水兴水成就展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0号生物工程大厦6楼
被投诉人: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
当事人: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8月26日
投诉人称:
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本项目二次报价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存在问题,投诉人未收到任何关于二次报价的提示,投标过程存在不公平的问题。2.
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在非工作时间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选择匆忙进行二次报价。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拟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