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一百零七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24-12-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0809-24411GZG301017101

二、项目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医务室和广州校区医务室2024—2027年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诉人:清远清城美慈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清远大道55号大唐京典公馆2号楼2层、3层商业

 

被投诉人1: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7层

 

被投诉人2:广东财贸职业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28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813

投诉事项:经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亚太公司不属于一级及以上(含一级)的独立医疗机构或医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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