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文号:粤财罚〔2024〕45号
二、项目编号:项目编号:HX31710123YLCZ;HX31290122YLCZ;HX31630123YLCZ;HX32320223YLCZ
三、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2023年被服类采购项目(二次);广东省人民医院机电零星维修外包服务项目;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网络零星布线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信息设备租赁项目(2023-2025年度)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91210310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2205自编之二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发现上述项目存在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其中“广东省人民医院2023年被服类采购项目(二次)”“广东省人民医院机电零星维修外包服务项目”“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网络零星布线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还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六、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作出禁止三年内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政处罚。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