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八十七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24-10-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0877-24GZTP4ZC0438

二、项目名称: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 2024-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融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现象工场1001-1003室

 

被投诉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

 

当事人: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年78

投诉人称:

1、

本次评审结果存在重大错评、漏评现象,严重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利益,请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结果予以重新评审。具体表现为:根据评审细则,要求提供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资质情况,并列明1、2、3、4点得分项,该公司根据评审细项,在投标文件内分别列举了“3、拟派带班队长张颖的资质情况”“4、拟投入的其他管理人员资质情况”“5、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四级/中级或以上的建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6、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四级5甲级保安员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提供了相应的资质证书,却没有得分,评审委员会的评分出现错误。

2、

8月12日采购代理机构称对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召集了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修改评审结果,但实际仅召集了原评标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在原人员未齐全的情况下重新评审改变了评标结果,导致投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对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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