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DBDR2024-016
二、项目名称:
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全自动烷基汞测定仪带量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5号楼1层1单元102
被投诉人1:广东省珠海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
被投诉人2:广东缤德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205D
相关供应商1:北京鸿信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鸿信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B1-3070室
相关供应商2:天津众晟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称众晟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福保路1号福保产业园(一区)5-1-604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2024年5月22日
投诉人诉称:1.该公司对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不是生产厂家的评判不认可。2.该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8份投标产品的合同和相应的验收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鸿信公司、众晟公司在投标过程中明显做了虚假承诺,但质疑答复仅参考投标文件,未就事实进行求证。4.鸿信公司并无制造仪器的资质,涉嫌超范围经营及提供虚假资料应标。5.鸿信公司有因虚假宣传被处罚的记录,属于商业信誉不佳之列。6.鸿信公司以高出正常价格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6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