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七十三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24-08-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GPCGD241175FG065F

二、项目名称:

省药监局数字医械所智联化建设及仪器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宏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28号二楼之拾壹房

 

被投诉人1: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

 

被投诉人2: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4522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详见投诉书投诉事项1.关于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关于作为评分因素的特定资质认证,有对企业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以及人员规模的限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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