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粤财采决〔2021〕5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21-04-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440000-202012-185001-0051

二、项目名称:2021年网络系统核心IT设备统一维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南电智控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翠街54-58号202房(部位:206A)

被投诉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      

相关供应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云升科学园D栋11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了广东广播电视台“2021年网络系统核心IT设备统一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000-202012-185001-0051)的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反映:招标评审过程必须公平、公正,评分因素涉及的生产厂家受到利益关系制约必须回避该次招标活动。新华三公司作为评审因素涉及的厂家之一,应该回避该次招标活动,不应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本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0日

 

 

 

 


  • 1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粤财采决〔202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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