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440000-202012-185001-0051
二、项目名称:2021年网络系统核心IT设备统一维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南电智控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翠街54-58号202房(部位:206A)
被投诉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
相关供应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云升科学园D栋11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了广东广播电视台“2021年网络系统核心IT设备统一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0000-202012-185001-0051)的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反映:招标评审过程必须公平、公正,评分因素涉及的生产厂家受到利益关系制约必须回避该次招标活动。新华三公司作为评审因素涉及的厂家之一,应该回避该次招标活动,不应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本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