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六十三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24-05-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GPCGD232174FG081J

二、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福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23栋之一自编号408-412房(双)

 

被投诉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宏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标人)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幸福居委会幸福路百昌后街36号

 

采购人: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详见投诉书

一是

中标人技术评审部分中“项目经理资质和经验4.0 分、主管资质和经验10.0分”存在造假。

二是

个别评审专家涉嫌向中标人泄露评审信息,中标人买通个别评审专家,不公正评审,影响中标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在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该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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