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LF0123GZ09ZC20
二、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瓶装气体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被投诉人1: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43楼
被投诉人2: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相关供应商:佛山德力梅塞尔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称梅塞尔气体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西工业园古新路5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内容详见投诉书):梅塞尔气体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为中型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属于提供虚假证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