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DJY231219001HG046
二、项目名称: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三栋公寓楼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城县彧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株良村
被投诉人1: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
被投诉人2: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麒麟岗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采购代理机构在回复声明当中并未针对其违法性评分制度、条规作出实质性更正:
一是
针对投标人提供样品主观评分占比较大,依旧保存评标中最大自由裁量权,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属家具类产品,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技术要求描述均清晰明了,而且文件还配有产品图片,完全不存在需要再提供样品进行主观判断是否满足的情况,存在以不合理条件抬高参与本次项目的门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况。二是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变相设置企业经营年限和业绩评分,且分值比重占比较大,违背公平公正。要求投标人提供同类型项目业绩,属于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要求,违背法律要求。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