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YDZB23ZJ006
二、项目名称: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9号云康5楼
被投诉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栋25楼
相关供应商: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A区第3层304-306、307-319单元
采购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1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详见投诉书):投诉人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证明是“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证书”的合理有效的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复核认为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证书”,扣除该项分值,评审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客观条款评审错误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