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0877-23GZTP01F591
二、项目名称: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余衍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平安路66号永盛国际商务花园1栋201室205房
被投诉人1: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
被投诉人2: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详见投诉书):
一是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向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本项目包1(设备1、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2022年8月16日“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发布购买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中标公告的技术参数经过对比,多数技术参数高度符合,该项目中标产品品牌为“深圳开立”。二是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内容第2条、第3条属于广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禁止内容中第12条: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三是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整体实施方案及技术措施(8.0分)”“货物安装、调试、维护培训方案(6.0分)”“质量管控措施(6.0分)”不客观:以上评审标准中的用词不客观,比如“具有完整性,且具体性、可行性高,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具体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