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PCGD231156HG170J
二、项目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新建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瑞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北路129号4A328室
被投诉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相关供应商:广州飞瑞敖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飞瑞敖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创业中心50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新建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包2(项目编号:GPCGD231156HG170J)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5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人诉称:一是
投标产品“物联网综合实验箱(核心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2页《产品技术参数》载明的“★2.智能节点、感控设备、识别设备具备磁吸附连接和供电功能,集成电源保护电路,电源反向接入能够自动断开供电”的要求。二是
投标产品“物联网综合实验箱(核心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7页《产品技术参数》载明的“十四、LoRa 经典型无线节点”的要求。三是
投标产品“物联网综合实验箱(核心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9页《产品技术参数》载明的“★十六、总体要求:本实验平台是增购项目,原已经采购了36套,要与原有设备xLab-Base设备匹配,并满足上课所需软件运行和云服务器连接”的要求。四是
投标产品“物联网项目应用实训挂板”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9页《产品技术参数》载明的“供挂板采用全钢结构,展开尺寸>2.7米×0.9米×1.8米(长宽高)收缩尺寸≥0.9米×0.9米×1.8米(长宽高)”“提供所有硬件物元(物联网元件)全部采用磁贴结构,能够随意布局安装并磁铁吸合到挂板上固定使用”“提供根据学生的项目需求可从硬件物元库选择合适的硬件,进行安装设计,实现个性化的物联网项目原型设计,包含:智能家居、智能农业、智能安防、智能医疗、城市环境、智慧工厂、智能考勤等”的要求。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发布人: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